“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開啟了嶄新征程。如今,黨的歷史上第一部關于黨支部工作的基礎主干法規——《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于近日印發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從嚴治黨歷程中又一標志性事件,它為基層黨支部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使得支部的列車得以平穩有序的運行在制度規范的軌道上;對于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利于基層黨組織建設打開新局面,開創新格局。
《條例》助力黨內生活更加嚴格規范。《條例》第二條指出: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基層黨組織長期以來存在無標準、缺指導、摸黑干的情況,沒有一個系統完備、條理清晰、內容詳實的規范作為標桿,就如盲人摸象、管中窺豹,導致基層黨建常常踩不準節奏、找不到調子、摸不清脈絡,事倍而功半,大大阻礙了基層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程。而《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將大大扭轉當前支部工作效率低、內容條理亂、對標精度糙的局面,《條例》從總章、組織設置、基本任務、工作機制、組織生活、支委會建設、領導和保障、附則等八大方面立標準、定規范、明責任,既有理論學習,也有宣傳教育,更有黨員管理,從而為基層黨組織制定良方、把脈施策,助力黨內生活更加嚴格規范。
《條例》助力黨建工作更加精準扎實。“九層之臺,起于累土”,支部之土,在于黨建。有些基層黨支部,雖然建立了構架,但很少開展黨建活動,即使開展黨建活動,也無法把握住工作要點,常常出現活動主題單薄、活動形式單調、活動內容空浮的情況;還有些基層黨支部,上級黨委抓學習、抓宣講、抓貫徹“組合拳”打的虎虎生風,它卻恍若未聞、巋然不動,不知如何及時宣傳、研究落實,其根本原因就是對黨建工作最基礎的政策不熟悉、業務不了解、情況不清楚。“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條例》的及時出臺,為支部建設注入了一針“強心劑”。《條例》中對黨的組織設置、黨支部的基本任務、黨內組織生活進行了詳細的論述,闡明了很多新黨員不甚清楚、老黨員心存疑惑的支部規章制度,給支部這桿槍加上了“瞄準鏡”,在面對問題處理問題時,變“大海撈針”為“精確制導”,從而使得基層黨組織樹立起“靶向意識”,向《條例》借力、向精準發力,打牢地基、夯實基礎,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的根上、每名黨員的心里,助力支部黨建工作更加精準扎實。
《條例》助力支部建設更具創新活力。“農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支部強不強,要看領頭羊”,鄉鎮黨委的支部建設往往困難重重,很多村“兩委”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齡結構老化、思想意識保守,致使黨組織軟弱渙散,支部建設舉步維艱。《條例》第二十四條指出:上級黨組織應當結合不同領域實際,突出政治標準,按照組織程序,采取多種方式,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這就要求基層黨組織需高度重視人才隊伍打造對于支部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基層黨支部要選優配強支部書記、推賢舉能后備干部,把慧眼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的“一把手”和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的年輕人聚成組合、推上舞臺,一支部、一根線、一條心、一盤棋,這樣的黨支部才能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才能在基層工作中唱主角,才能助力支部建設更具創新活力。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制定和實施,有力推動了全黨大抓基層、大抓支部良好態勢和濃厚氛圍的形成,大大提高了基層黨支部的組織力、凝聚力、戰斗力、執行力、號召力,使支部真正成為團結群眾的核心、教育黨員的學校、攻堅克難的堡壘,支部建設新格局已然到來。(橋頭集鎮人民政府 曹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