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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市委組織部負責人接受本報專訪,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意見》制定的背景和過程,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主動適應城市社會群體結構和社會組織架構的變化,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要把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緊密結合起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2017年7月,中組部在上海召開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首次提出了“城市基層黨建”的概念,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5月和11月,中組部又先后舉辦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專題培訓班、召開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理論研討會,進一步部署推進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省委常委會議先后2次研究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省委書記李錦斌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專題召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出臺《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文件,對加強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去年8月2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宋國權主持召開市委書記專題會,專題研究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要求以系統建設整體推進為前提,加強市級層面制度設計,探索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模式。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我們會同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文件起草組,先后多次深入城區進行調研,查找突出問題、廣泛聽取意見,赴上海、杭州、武漢等地學習考察,學習借鑒先發地區經驗,在此基礎上,牽頭研究起草了《意見》初稿,先后與8家市直部門進行3輪研究會商、反復打磨、不斷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11月初,將征求意見稿提請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后,在全市組織工作會議上廣泛征求了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各單位意見建議。此后,又先后書面征求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和省委組織部有關領導及職能處室的意見。12月7日,我們專程赴中組部匯報《意見》起草情況并當面征求意見,得到中組部組織二局的充分肯定。12月24日,《意見》經市委深改組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1月10日,市委印發《意見》。 《意見》共6個部分16條,從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作用、著力提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效應、創新和完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建強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隊伍、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作了統籌部署安排。《意見》充分體現了中組部歷次會議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吸納了全國各地好的經驗,緊密結合合肥作為中部省會城市的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意見》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夯實黨在城市基層執政基礎、適應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新期待、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意見》在深化街道體制改革方面有什么部署? 答:深化街道體制改革是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與城市基層治理的先手棋,街道體制不改革,黨領導城市基層治理就是一句空話。北京市探索實行的“街鄉吹哨、部門報到”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實踐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街道體制改革如何設計?《意見》主要從3個方面予以明確。一是推進職能轉變。《意見》提出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資任務及相應考核指標,有條件的街道可取消協稅護稅任務,逐步淡化街道直接抓經濟發展的職能,推動街道聚焦抓黨建、抓服務、抓治理的主責主業,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會治理工作上來。建立健全與街道職責相適應的考評體系,取消上級職能部門對街道的直接考核,由區級黨委政府統一組織。二是賦予職責職權。《意見》提出建立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厘清區級職能部門與街道的職責權限邊界,賦予街道對公安等有關上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對街道規劃的參與權、對街道公共事務的綜合管理權、對區域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將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指揮調度、考核監督以及人財物等下放給街道,實行“區屬、街管、街用”。三是優化機構設置。《意見》提出按照“大部門制”的思路,推進街道內設機構優化整合,規范內設機構統一設置,強化基層黨建、服務群眾、基層治理的機構和力量。依法依規從市本級行政編制總數中壓縮5%充實到街道。除機構編制專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上級職能部門不得要求街道對口設立機構或加掛牌子。 問:《意見》在社區建設方面有什么舉措? 答:社區是基層基礎。社區工作,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城市基層貫徹落實。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必須推進社區減負擴能增效,增強社區黨組織政治功能,真正使其成為堅強戰斗堡壘。一是減壓減負。《意見》提出實行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制定社區工作事項清單,推進“減牌子、減事務、減考核”。街道不得將本級承擔的上級考核和“一票否決”事項轉嫁到社區。由街道統一對社區進行綜合考評,各職能部門不單獨組織考評活動。二是賦權擴能。《意見》提出賦予社區黨組織對轄區單位評先評優、榮譽申報等的評價權,對公共服務單位的評價和年檢年審的建議權;全面推行在“兩代表一委員”、先進模范人物等推薦評選中,征求候選人所居住社區黨組織意見的做法。三是服務增效。《意見》明確社區黨組織對社區有關人事安排、重要事項決定、資金使用等發揮主導作用,上級支持社區的政策項目、資金資源,要以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探索建立以居民群眾滿意度為主的服務評價制度,推行全科社工、全程代辦、預約服務、錯時服務等制度。按照常住人口3000戶、1萬人左右的標準,科學調整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置。 問:為什么提出要健全市、區、街道、社區黨 組織四級聯動體系,具體實現路徑是什么? 答:城市基層黨建是一個系統工程,市、區、街道、社區四級黨組織是這一工程的主體架構。要推動整個城市基層黨建運轉起來,必須把這個主體架構建設好,使他們緊緊擰在一起,貫通起來、聯動起來,以上帶下、以下促上,形成一貫到底、強勁有力的“動力主軸”。《意見》從責任、組織、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不斷推進四級聯動。一是責任聯動。《意見》明確市委履行主體責任,抓好總體規劃、全面指導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強化領導和組織作用;區委履行第一責任,抓好整體布局、指揮協調、組織實施、資源配置和督查指導,強化“一線指揮部”作用;街道黨工委履行直接責任,負責統籌推進和抓好落實,推動社區黨建與駐區單位黨建、新興領域黨建有效融合、共同發展,強化“龍頭”作用;社區黨組織履行具體責任,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任務,對轄區內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行兜底管理,強化“堡壘”聚合作用。二是組織聯動。《意見》提出市、區兩級要建立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對本地所有駐區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溝通協調。街道、社區分別建立黨建聯席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同時,推行區、街道黨員領導干部擔任下一級黨建聯席會議負責人。三是制度聯動。《意見》強調要逐級建立健全調度通報、動態管理、督促檢查、跟蹤問效等制度,確保上下銜接、系統配套、執行有力、發揮作用。 問:如何推進街道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 答:城市在開放中發展,基層黨建也必須在開放中加強。要形成城市基層黨建的整體效應,必須解決在城市同一區域,各領域基層黨建“各抓各的,各自為政”問題,推進街道社區、單位、行業黨建從相互分離走向相融共生,在融合中共贏、在共贏中發展。《意見》從3個方面著手,探索互聯互動的實現途徑。一是深化結對共建。《意見》提出駐區單位和街道社區黨組織要通過簽訂共建協議、干部交叉任職、人才結對培養等加強組織共建,通過共同開展黨建活動、共同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等推進活動共聯,通過互相提供需求清單、資源清單、項目清單,開展雙向服務、雙向認領等實現資源共享,提升共駐共建水平。二是強化載體帶動。《意見》強調要深化“四聯四定”和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等工作載體,建立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記實檔案,從嚴落實報到登記、承諾踐諾、服務記實等制度。提出要建立健全駐區單位、結對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雙報告”制度。三是推動條塊融合。《意見》明確并落實行業系統部門抓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的雙重責任,要求建立各行業系統部門與屬地黨組織定期溝通協商黨建工作機制。同時,探索推行上級考核行業系統部門工作和評價使用干部時聽取屬地黨組織意見、考核屬地黨組織工作和評價使用干部時聽取行業系統部門黨組織意見的做法,推動條條和塊塊雙向用力。 問:如何推動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在城市基層黨建中的廣泛運用? 答:現代網絡信息技術的本質是互聯互通,城市基層黨建的核心要義也是互聯互通,兩者高度契合,內在一致。城市基層黨建創新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現代網絡信息技術運用,讓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成為黨建工作的“新裝備”。《意見》提出,在橫向上,加快行業部門單位信息資源整合,推動黨建、政務、城市管理等信息平臺多網聯動、互聯互通。逐步精減、取消在街道、社區使用的各類信息平臺,開發建設社區服務管理一體化融合平臺。在縱向上,加大對街道社區信息化建設投入,使市、區級網上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延伸到街道社區,構建上下貫通的信息網絡。在方式方法上,大力推進“互聯網+黨建”“智慧黨建”,綜合運用QQ、微信、微博、APP等手段,創新開展黨建工作。打破傳統黨建“限時、限地、限人”束縛,使黨建工作富有時代氣息、體現時代特色、充滿時代活力。 問: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方面,《意見》有何規定? 答:黨章規定: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基層黨建同基層治理結合起來。《意見》提出建立“黨建引領、多方參與”基層治理架構,以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一是堅持黨建引領社區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加強基層黨組織對社區自治組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的領導,建立健全“一居多會”制度,抓好“兩長多員”隊伍建設,將居民自治組織網絡向小區、樓棟延伸。推薦社區黨組織、居委會成員通過合法程序擔任業委會主任、委員,建立和完善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企業“三位一體”的議事協調機制,著力破解小區物業管理難題。突出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規范社區“兩委”、居務監督委員會、業委會換屆工作。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主導的議事會、懇談會、聽證會、評議會等制度,引導駐區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轄區居民依法依規開展民主協商。二是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建立黨組織每半年聽取群團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引領群團組織動員各類群體參與治理、發揮作用。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和群眾活動團隊,同等條件下,優先選取黨組織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有關服務項目。大力培育發展專業社工組織和社工人才,探索社會服務平臺、社區自治組織、專業社工、社會資源、社區服務項目“五社聯動”模式。 問:如何理解做實網格化黨建促進精細化治理? 答:城市社區網格化管理是社區管理模式創新的重大成果之一。上海、南京等地的成功實踐也表明,網格化是推進社區精細化治理的重要手段,但隨著新時代城市經濟和社會結構發生了新的變化,居民群眾的需求也更趨多元化,網格化管理需要創新優化,必須堅持以黨建為統領。《意見》提出,一是優化網格設置,變多種網格為基層治理“一張網”,建立網格黨支部,成立樓棟或院落黨小組,完善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黨總支)—網格黨支部—樓院黨小組的組織體系。二是統籌資源配置,推動公共服務、社會服務、市場服務、志愿服務下沉到網格。建立一崗多責、一專多能的專兼職網格員隊伍,每個網格配備1名網格長、2名以上專兼職網格員,提倡黨員干部擔任網格長(網格員)。在街道設立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巡查、報告、解決、督查、反饋”的工作機制,形成需求在網格發現、服務在網格開展、矛盾在網格化解、成效在網格體現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網格優勢,切實提高服務黨員群眾的精細化水平。 問:如何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的職業化建設? 答:社區工作者是基層建設的重要力量。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城市基層治理,必須擁有一支對黨有堅定的信仰、對群眾有深厚的感情,能夠扎根社區、較為專業、比較穩定的工作力量。《意見》提出要研究制定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著力解決社區工作者身份、待遇、出路等問題。在身份上,把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以區(市)縣為單位實行總量調控和額度管理,原則上以每200~300戶居民配備1人的標準核定總量,由街道(鄉鎮)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崗位等級序列和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在待遇上,按照不低于本地事業單位管理崗10級職員工資待遇落實社區工作者薪酬,按照不低于本地事業單位管理崗9級職員工資待遇落實社區黨組織書記薪酬,任滿一屆表現優秀、任滿兩屆表現優秀的分別上浮到8級、7級。在出路上,暢通優秀社區工作者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通道,每年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定向考錄街道(鄉鎮)公務員。在選任街道黨政正職時,優先考慮有社區黨組織書記經歷的人選。 問:《意見》在強化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基本保障方面有什么具體舉措? 答:主要從人員、經費、陣地等3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在人員保障上。《意見》提出街道黨工委要配備1名專職抓黨建工作的副書記,街道黨建工作機構一般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5~7名。社區黨組織要配備專職副書記或書記助理,并按照黨員200人以下1名、200人以上至少2名的標準配備一定數量的組織員。二是在經費保障上。《意見》提出將街道、社區工作經費,社區工作者報酬等納入區級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并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市、區兩級財政每年按1∶1比例落實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區(市)、開發區的城市社區每年專項經費不少于30萬元,縣屬城市社區不少于20萬元。設立城市社區黨組織活動經費,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個城市社區每年10萬元為基數、每名黨員增加200元的標準落實。鼓勵設立區、街道級社區基金會,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三是在陣地保障上。《意見》提出要科學規劃、統籌建設市、區、街道、社區四級黨群服務中心,構建高效便捷的“1+1+2+N”服務和治理網絡。市、區兩級分別依托現有政務服務中心,將黨建、政務、服務等功能整合起來,打造功能綜合化的黨群服務中心。街道層面按照服務3~4平方公里的區域范圍和5萬人左右的人口規模,建設2個左右“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社區層面按照服務3000~5000戶、1萬人左右的人口規模,建設“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同時,《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在居住街坊、商務樓宇、商圈市場、各類園區等建設“片區黨群服務站”,根據區域內人群需求提供精準對路的引領和服務。 問:對下一步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有什么安排?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意見》出臺后,關鍵是要認真貫徹執行,確保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一是壓實領導責任。各級黨委要把加強城市基層黨建、領導基層治理納入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規劃,定期專題研究。黨委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領辦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書記項目”,親自研究、直接推動。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建立工作聯系點,推動解決基層的實際問題。黨委組織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政法、編辦、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各行業系統單位要發揮職能優勢,認真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強化督查考核。制定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重點任務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和工作調度會,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抓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干部工作實績和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加強工作指導。加強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街道社區的具體指導,堅持分類施策,市委組織部將舉辦專題示范培訓班。實施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示范引領行動,每年分層次分領域打造一批示范點,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主流媒體和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組織開展系列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氛圍。 |
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 全面提高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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