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統籌整合各類資源,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凝聚力、戰斗力,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水平,根據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及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肥東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村(社區)調整合并工作。為確保調整并村工作順利進行,肥東縣審計審計局緊扣目標任務,聚焦主責主業,認真開展調整合并村(社區)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專項工作。
一是明確各鄉鎮(園區)是本次調整合并村(社區)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主體。各鄉鎮(園區)要把本次調整合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列入本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黨委部門選人用人提供參考。
二是明確審計重點內容。本次調整合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應當以完善村(社區)治理體系、提升村(社區)治理能力為目標,以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守法、守紀、守規為重點,以近三年所在村(社區)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確定了以清產核資為主的11項內容。
三是積極開展審計業務指導。為更好地了解審計進度,及時提供業務指導、政策咨詢,審計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赴各鄉鎮進行了督查和指導,通過聽取匯報,查閱審計資料,檢查審計程序是否到位,取證事實是否清楚,重點是否突出,內容是否全面等方式,對審計業務中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意見,為開展村(社區)合并調整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