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肥東經濟開發區、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黨工委: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縣戰略,鼓勵人才創新創業,根據《肥東縣創新創業人才引育暫行辦法》(東發〔2018〕9號)文件精神,實施“廬東英才”培養計劃,現就第三批“廬東英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對象及數量
第三批“廬東英才”遴選對象為長期在肥東創新創業、直接服務于我縣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并且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分為創新英才、創業英才兩類,遴選數量及比例根據實際申報情況而定,原則上共選拔10名“廬東英才”。
二、申報條件
(一)“廬東英才”的申報單位為在我縣的各類企業,優先支持設立省級以上研發平臺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人只能依托一個企業申報,且只能申報創新或創業人才中的一項。
(三)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不納入申報范圍。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省“特支計劃”、市“領軍人才”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項目的不再納入申報范圍。
(四)具體條件
1.申報創新英才需為企業高層次科技創新或經營管理型人才。
(1)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積極推進技術成果產業化并取得明顯成效;或在企業科技創新中起到關鍵作用,領銜開發的產品技術水平達到省內先進、市內領先,在業內有一定影響;或專職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有全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高級經營管理就職經歷,具備現代化企業管理經驗等;
(2)全職在肥東工作,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入選后需在肥東服務不少于3年;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
2.申報創業英才需為運用自主知識產權創建科技型企業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經營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業高級管理人才。
(1)企業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開發的產品技術先進或服務模式創新,處于全省先進、全市領先地位,能夠填補省內、市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
(2)申報人為企業的主要創始人,本人持有企業20%以上股份,且為企業第一大股東。入選后3年內,企業總部和主要生產基地不得遷出肥東;
(3)企業在肥東創辦注冊不少于3年(2019年4月1日之前創辦注冊),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納稅記錄和高成長性;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
優先支持所在企業稅收、社保、就業貢獻大的申報人,及已有社會資本投入的申報人。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人才自主申報。申報人填寫《第三批“廬東英才”申報書》(附件2或附件3),所有項目應填寫完整規范。對照《申報書附件證明材料清單》(附件5)準備證明材料,內容清晰簡明,排版緊湊美觀,以A4紙印制,雙面打印(復印)。將申報書與證明材料一同裝訂成冊并附目錄,封面用白色銅版紙,總頁數一般不超過48頁,一式6份。
(二)申報單位初審。申報人所在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審核申報內容,并在申報書上簽字蓋章,將申報材料及證明材料原件一并報送至主管單位(所在鄉鎮黨委、開發園區黨工委)。
(三)主管單位復審。主管單位對申報人資格條件、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到企業實地查看,綜合考量提出推薦申報人選(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5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及申報人選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報縣人才辦,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組織申報和審核把關工作,確保推薦人選質量。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1),開展全面摸底,廣泛征求意見,擇優確定推薦人選,最終推薦參評人數可超過分配名額。指導申報人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對照清單嚴格審核把關。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和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
本通知及附件可從肥東先鋒網“人才政策”欄目中下載。
聯 系 人:縣人才辦 汪馮偉
聯系方式:67728707 電子郵箱:rcb7728707@126.com
附件:1.第三批“廬東英才”推薦申報名額分配表
2.第三批“廬東英才”申報書(創新人才)
3.第三批“廬東英才”申報書(創業人才)
4.第三批“廬東英才”申報人選匯總表
5.申報書附件證明材料清單
肥東縣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