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體現(xiàn)黨和政府對基層干部的關心和支持,根據(jù)省委組織部文件精神,縣委出臺了《關于印發(fā)<肥東縣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東辦發(fā)〔2014〕7號),擬對建國以來累計在村任職3年以上(含3年)正常離任的村干部發(fā)放生活補助。
經(jīng)過個人申報、村(社區(qū))初審和公示,鄉(xiāng)鎮(zhèn)(園區(qū))審核和公示,經(jīng)縣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全縣2024年符合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發(fā)放對象共359名,現(xiàn)予以公示。如有異議,可向縣委組織部組織科(電話:0551-67711018)反映。對反映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虛報騙領套取生活補助資金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相關補助待遇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3日—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肥東縣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2月13日